一、研究院机构设置
研究院设立理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麻花星空mv和中国人民大学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知名公司家组成。每届理事任期叁年。理事会设理事长两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由麻花星空mv会长和中国人民大学分管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麻花星空mv秘书长担任,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研究院聘任联席院长两名,联席院长由麻花星空mv秘书长和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担任。副院长由麻花星空mv和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分别派出一位代表担任。
二、研究院专家委员会
研究院下设专家委员会,由1至2位首席专家、若干名委员组成,每届专家委员任期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