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全面强化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青海省“十叁五”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十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系列改革、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综合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约束,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年来,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17—2020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等指引性文件,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提供行动指引;印发《青海省专利奖评奖办法》《青海省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重大经济科技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青海省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为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新增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23139件、13337件,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3.4倍和3.9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04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45924件,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1.7倍、2倍。新增版权作品登记数量257件,全省中国驰名商标4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物15件,乐都紫皮大蒜、互助八眉猪等77个产物实施国家农产物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开展“雷霆”“护航”“铁拳”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假冒专利及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117起、商标侵权案件240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59起、电商领域专利执法案件31起。组织“剑网”“蓝盾”“龙腾”等专项行动,收缴各类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46万余件,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85起,破获347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8处。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共计636件,审结534件,结案率84%。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罪犯49人,依法提起侵犯知识产权类公诉案件31件。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初步显现。全省新增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8.1亿元。省技术交易市场登记专利技术交易合同174项,交易总额2.56亿元。获得首届青海省专利奖的10项专利实现新增销售额39.98亿元,新增营业利润10.47亿元,新增税收6.32亿元。组织开展18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成功举办青海品牌商品杭州、西安、深圳、青岛、合肥推介会,组织省内特色公司参加哈萨克斯坦、莫斯科等国际展览会,签约总金额达124.3亿元。实施地理标志农产物保护工程,柴达木枸杞、乐都大樱桃等地理标志农产物品牌评估价值达108.62亿元。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挂牌知识产权局或增设知识产权科室,承接知识产权管理业务。在西宁、海东、海西等市州的16个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为园区公司提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公司10家,确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公司13家,列入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公司培育对象22家。全省18家公司和2家科研机构分别通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以下简称“贯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专利、商标代理行业无资质、非正常申请注册、“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成“青海省中小公司专利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和分析系统”,建设“青海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需求。推动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等工作,完成锂产业、光伏产业、盐湖化工等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和太阳能产业专利预警分析工作。深化专利信息帮扶,组织专利代理机构为30多家公司提供战略研究等个性化服务,提升公司专利信息利用能力。
二、机遇与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前所未有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广泛深远,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竞争更加激烈,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封锁力度。知识产权成为打压竞争对手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深刻变革,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国际秩序遭遇严重挑战。
国内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强烈。知识产权作为激发创新活力、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省处在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现代化建设积蓄力量的重要阶段,凭借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功能,以及在“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国家战略中获得难得机遇和广阔空间。“十叁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系列挑战和问题: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有限,创新潜能释放不足,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明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等。“十四五”时期要以高质量作为新时代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叁、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发展“四地”,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质量优先、高效发展。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引导激励全省各地抓重点、补短板、提绩效,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强化保护、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市场主导、聚焦产业。立足我省区位优势、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实现强链、补链、延链,以知识产权为产业强基赋能。
统筹谋划、深化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工作。系统谋划,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全局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青海知识产权工作新特色新优势。
(叁)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具有青海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对青海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到2035年,知识产权促进创业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作用充分显现,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不断增强,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更加频繁密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侵权易发多发现象有效遏制。省、市州、县叁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全省县级以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动体系实现全覆盖。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持续升级。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不断加强,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等知识产权拥有量逐年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有效提升。重点领域、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合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公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效益显着,版权、地理标志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市场价值充分挖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不断增强。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合力有效形成,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持续增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显着改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并发挥作用。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逐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种类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人才能力素质稳步提升,队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
四、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方位多层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青海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专利、商标、着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政策。在专利、着作权领域依法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制定民族传统文化、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和中藏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强化考核评价,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考核指标,纳入市州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叁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优化知识产权司法案件审判机制,积极开展繁简分流试点工作,提高审判质量。探索建立调解优先推荐机制、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公证保全、普法宣传等工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剑网”“蓝盾”“龙腾”等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着作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措施进行严厉惩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统一执法尺度,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展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相关产业布局发力,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确权维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西宁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结果、信用承诺书及履约情况等信息统一归集,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及“信用中国(青海)”网站对外公示。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落实知识产权失信惩戒措施。加强公司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升公司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强化高质量创造政策引导。修订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激励政策,逐步取消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重点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发挥创新发明奖激励作用,奖励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物、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创新性技术发明的个人。完善地方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授权数量动态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发布青海省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加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投入力度,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职务发明管理制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根据公司规模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强化创新资源向重点产业聚集,引导大中型公司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投入,支持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公司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协同攻关,形成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自主知识产权。针对中小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清零”行动,完善公司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指导公司、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建立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示范公司,引领带动全省公司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升。(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储备。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在立项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指导地方政府、行业(产业)协会和公司加强品牌培育,实施“青字号”农畜产物品牌行动,挖掘地理标志资源,支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物,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强特色优势品牌。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时尚、软件等领域的核心版权,引导和鼓励文化公司加强内容原创和产物研发。推动建立统筹协调的植物新品种管理机制,保护青藏高原特色种质资源,大力培育植物新品种,促进青藏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叁)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1.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研究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探索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围绕盐湖锂电、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组织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撑。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鼓励向中小微公司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专利技术,提高专利技术市场化运营能力,实现技术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青海特色品牌商品推介力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坚持“政府推动、公司主动、市场运行”原则,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大力推介青海名、特、优、新农畜产物,充分宣传青海“绿色、有机、健康”特色品牌产物形象,提升青海高原有机农畜产物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中华老字号”“青海老字号”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强化协调联动,优化资源整合,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建立适合我省中小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补偿和免责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物创新,助力科技创新型公司持续发展。培育引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运营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搭建中小微公司、银行保险机构、评估机构对接交流平台。(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能。
1.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推进青海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加大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运行和筹建的指导力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服务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网点,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整合优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推动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具有较强实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壮大发展机构规模。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重点提供产业专利分析、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布局分析等高端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重点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无资质专利代理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置。(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效能。鼓励市州地区针对特色产业出台知识产权政策。进一步整合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服务功能,实现“叁合一”。加强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优化市场监管、商务、海关、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合作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高效运转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宁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1.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大知识产权教育普及和普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进公司、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持续做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专利周青海地区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进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我省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体系。引进和培养高端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加强对科技研发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的多层次系统化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探索支持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程。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决策咨询团队,充实区域性、产业型的知识产权智库,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知识产权合作共赢。加大与发达省份和周边地区合作交流力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构建黄河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加强东西部省份联动,深化甘青合作、粤青合作,在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维权援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联席会议职责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宣传解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强化基层知识产权力量,推动完善市州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促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提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各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统筹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不断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扎实有效推动规划发展目标实现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叁)加强考核评估。
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组织开展规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